長照制度…為摘天邊雲 拔路邊草搭梯?

長照制度…為摘天邊雲 拔路邊草搭梯?

2011/01/11 聯合報╱陳長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
近來,輿論對於台灣的長照環境著墨頗多。雖然立法院本會期看來恐無法通過鄭麗文等絕大多數立委支持的延長外籍看護年限的就業服務法修正案,筆者願以自身處境作一個小小楔子,希望長期照顧者的需求能受到各界的重視。
外籍看護與本國長照制度,究竟是彼此競爭,還是相輔相成?有論者謂,外勞不能取代本國的長照制度,所以反對延長外籍看護工作年限,怕會讓政府「懈怠」於長照制度的建立。但問題是不是應該反過來才對?為什麼放寬對外籍看護的年限之後,政府就可以不去改進本國長照制度?
事實上,對於「現在」就有長照壓力的家庭來說,現階段台灣的勞力環境、長照體系,就是無法提供相應服務。當反對延長論者舉起了「長照」的制度大旗去封殺迫切的需要,不就等於是殘酷的以現階段就有需求的家庭為人質,要用他們的非常困境,去扛起催生長照體系的責任。現階段就需要受到照護的失智老人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又何辜?
擺明在眼前的問題,是台灣在勞力轉型後,需要廿四小時看護的「供給端」已發生本質性的改變,這不正是長照制度建立高唱入雲十多年,進展受到侷限的另一面原因?長照制度真要「完整」建立,外籍看護當然也可以是長照政策的一環,與本國服務相輔相成。
有論者謂,外籍看護影響了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事實上,台灣的長照,相當程度的問題是根源於勞力結構的轉型,要辛苦負擔的長期照顧的工作,台灣勞務的供給端本質上供給不足。
除了筆者因為幸運所以經濟較不構成困擾,但大多數有長照需求的家庭,美其名為「雇主」,實際上卻未必「經濟寬裕」,甚至是「弱勢家庭」,這樣的經濟弱勢如果結合沉重的長照壓力,往往就會變成「弱勢中的弱勢」。這時,去壓迫有需求的長照家庭,真的符合公平與正義嗎?
我必須說,我從不認為有身心障礙的孩子是一件「慘」事。文文對我來說是上天給我和家人的寶貝。一般人可能認為,換一個看護只是重新適應而已,但實際的情形是,當文文因為一位他熟悉的家庭老師因病住院,會拒絕吃藥、拒絕睡覺,甚至危及他的生命時,那當和文文相處九年,細心照顧文文九年的普丁離開了,我當然會擔心,文文會有更強烈的反應,這是作為文文家人的憂心。
我也必須無奈的說,如果鄭麗文等委員們延長外籍看護期限的努力落空了,我們家人還是得繼續走下去,一起面對新的挑戰。但我不捨的也不只是文文,而是更多比我們家難處更大的家庭,卻是需要更多的同理心去扶持的。
當我們這樣的家庭,需要長照的外籍看護協助,卻有人告訴我們:「為了你們好,為了要健立更健全長照制度,所以,我們要犧牲你們的至愛受到更好、及時照護的權利!」
為了天邊的一朵雲,所以,要拔掉路邊弱勢的小草去搭成一個遙遙的雲梯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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