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其他資訊分享: 台南生活美學館【佳句百選】徵文活動

台南生活美學館【佳句百選】徵文活動
1.活動說明: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民國97年正式推動「台灣生活美學運動」,同年三月,全國四所國立社教館改隸文建會,更名為「國立生活美學館」。藉著徵文比賽的辦理,倡導「生活美學」的理念與實踐,透過文字的生動敘述,增進民眾對生活美學的認知,提昇生活美學品味,創造美適的生活環境。
2.報名主題: 以貼切、精要的文、詞闡述「生活美學」。
3.收件時間:
(一)書面與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書面以郵寄之郵戳為憑。
(二)郵寄至「70062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三十四號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研究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佳句百選】字樣。
4.作品規格:
(一)請以白色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中文字。(14級字、細明體),1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件數:每人最多3件,件數超過者全部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5.注意事項:
(一)投稿方式:
   1、線上投稿。
   2、郵寄請詳填參賽表格如附件,浮貼於每張參賽稿件背面,未填完整者不予評審。
(二)參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比賽,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金追回。
(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6.活動獎勵:錄取名額及獎金
千金獎 獎金2,000元與獎狀
珠璣獎 獎金1,500元與獎狀
好詞獎 獎金1,000元與獎狀
佳 作 獎金500元與獎狀
入 選 本館出版品乙份與獎狀
7.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
8.得獎公佈:
(一)得獎名單公佈於平面報紙、南臺灣生活美學雙月刊及本館網站,並函知得獎人。
(二)入圍者,不得於公布得獎後放棄得獎。
(三)得獎者本人應在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項,並且完整提供領取獎項所需之相關資料與文件,逾期即視同棄權。得獎人資料須與其投稿資料內容相符,若不符,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得獎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可取消其得獎資格。
9.附註規定
(一)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予以減少。
(二)第一、二、三名者,每人限得乙獎。
(三)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參賽作品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本館有重製、編輯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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