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負企業社會責任 鴻海須有新體認

肩負企業社會責任 鴻海須有新體認

2010-07-25中國時報
 國內最大的企業鴻海精密公司,在旗下子公司的「富士康跳樓事件」才趨平息後,近日又因新購併企業奇美電子有人墜樓、鴻海大陸員工應酬引起家庭糾紛等事件,引起社會矚目。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為此發出「台灣是否沒有我留下來的餘地,難道要逼我們出走?」之言。行政院長吳敦義、經濟部長施顏祥則發言力挺鴻海。對此事件,我們嘗試從企業與社會互動的問題做一分析。
 鴻海是台灣近廿年來最具成長性、爆發力的企業。從一九七四年郭台銘成立鴻海以來,每年的高成長,即使營收已是數千億元,仍保持每年三成以上成長率,讓其成為國內最大企業;市場法人預估鴻海今年非合併營收可達二兆元。鴻海在台灣的員工有五、六千人,在大陸,其子公司富士康有九十萬左右的員工。
 而鴻海雖然是家代工廠商,本身不擁有品牌,但鴻海以其優異的研發與生產能力、工廠管理專長,把自己的地位提升到國際品牌大廠的「夥伴」地位,而非一個只能看品牌大廠臉色、求取訂單的代工廠商。鴻海在台灣股市,是電子科技股中的龍頭股;郭台銘更因此被美國商業周刊喻為「代工皇帝」,曾被多家國內外財經專業雜誌與機構選為標竿企業。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鴻海都是一家少見的優質企業。
 而鴻海在壯大之後,也積極回饋社會。除了成立基金會投入慈善事業外,兩岸的各種天災,鴻海一直慷慨解囊、幫助災民;郭台銘個人也捐獻個人財產一五○億給台大成立幹細胞中心,是國內有史以來最大一筆的捐獻。鴻海與郭台銘對社會的回饋,值得肯定,也沒得挑剔。
 那麼,為什麼鴻海最近還是與台灣社會的摩擦不斷,彼此的互動出了什麼問題?簡單的說,一部分是「誤解」,及雙方認知差距;另一部分則是鴻海已成長為台灣最大的企業了,社會對其期待─或是說對其課以的「企業社會責任」已不同以往。
 例如,在發生富士康跳樓事件時,台灣媒體是在大陸媒體已長期且大篇幅報導後,才跟進,且對鴻海較友善與正面;對媒體而言,既有此大事,不得不報。但對當事者─包括鴻海與郭台銘而言,仍是「報導太多,造成維特效應」。鴻海何姓主管應酬事件亦如是,台灣媒體不是「閒著沒事」去挖鴻海員工在大陸是否上酒店,而是該主管在台妻子鬧跳樓,一個社會新聞引發的報導。
 至於鴻海新併購的奇美電子大陸廠有人墜樓,雖然有部分媒體以「富士康第十三跳」做為吸引讀者的標題,但大部分媒體仍是根據事實報導,對奇美後續澄清也予以刊登。或許,鴻海的期望是「凡不利於本企業形象之新聞,一律不報」,但媒體不可能如此。至於指鴻海是「台灣之恥」,則是個別學者的發言。
 對企業的社會責任,世界永續發展協會的定義是:「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管理學者的研究也指出,當一個企業成長到一定程度後,社會的支持會是企業是否能永續經營的關鍵。
 在這個定義中,企業的社會責任開宗明義就是「道德規範」。兩岸三地的企業上酒家談生意的「酒店文化」良有以也,對一般小企業,社會不會課以責任,但對全台最大的企業,社會卻會課以社會責任;甚至,任何一個國內各領域的龍頭企業,都不會被接受是「上酒家做生意」的經營模式。「何姓主管事件」雖然事後澄清未上酒店,但社會對此事件的關注,其實代表的就是對鴻海期望的社會責任更多;鴻海亦應對其身為全台最大公司、龍頭企業的身分,所負有的社會責任有更深刻的體認與了解,以得到社會支持,才能永續經營。
 因此,整體來看,說台灣社會與鴻海間「有些誤解、有些認知差距」或許是事實,但說台灣社會要「逼走鴻海」,郭台銘是「言重」了,也反應過度了。相反的是,台灣社會一直對鴻海高度肯定與支持,鴻海成為兆元企業、郭台銘成為首富,除了郭台銘的領導與鴻海員工的努力外,更有台灣社會的灌溉與支持。今天所以會讓郭台銘感到挫折與不平,其實是一個企業與社會互動的課題;台灣社會沒有要逼走鴻海,但雙方的互動必須調整;對媒體的報導,也沒有任何人─包括政府,可以要媒體「這個要報、那個不要報;這個做大、那個做小」。而做為企業龍頭的鴻海,其企業社會責任不同以往,鴻海必須有所體認、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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