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盧彥勳談體育預算分配公平性,我國體育經費總額今年已達空前紀錄,然平均2300萬國人每人每年所能分到的也只有新台幣24元。

從盧彥勳談體育預算分配公平性,我國體育經費總額今年已達空前紀錄,然平均2300萬國人每人每年所能分到的也只有新台幣24元。

2010-07-08中國時報【王建台/長榮大學運動休閒管理學系教授】
 網球好手盧彥勳在溫布敦網球公開賽打進8強,寫下網球史新頁,無論是其個人生涯的崇高成就,或為國家提升能見度的邊際效應,在在令國人同感欽佩並與有榮焉,然隨盧光環逐漸放大的同時,有關欠缺經費奧援的問題再次浮上檯面,頓成輿論關注焦點,政治人物也不忘插上一腳;歸納各家說法,幾乎是一面倒的將矛頭指向政府,反倒是國家體育預算分配的公平合理性付之闕如。
 台灣國際處境艱困,眾所周知,多年來,政府在積極尋求締結盟邦、加入國際組織之際,也不斷藉經濟、文化、藝術等層面,努力與世界村維持密切聯繫,而體育不僅是外交的延伸,也是國力的展現,可協助台灣躍上國際舞台扮演重要角色,例如提到棒球,舉世皆不敢輕忽台灣的實力,近來高爾夫、網球、撞球人才倍出,屢在國際大放異彩,這固然歸功於選手個人的努力、家人的支持,無論是哪一政黨執政,國家長久以來對體育發展的挹注,也應記上一筆。
 放眼世界,即便視運動為生活一部分的歐美強權,各國體育經費或有多寡,而資源要如何運用,並作公平合理的分配,才是重要課題。
 興建運動設施、推廣運動風氣,以增進國民身心健全,是政府在分配體育經費時的首要重點,其次則是培養優秀人才,代表國家參與國際賽會,這些都屬業餘運動範疇,至於職業運動,因屬商業行為,政府樂見其蓬勃發展,但除了行政支援,能做的就是獎勵民間投入,也就是從「政府補助」轉化為「企業贊助」。
 職業運動員在功成名就前,也是業餘選手,業餘時期和他人毫無二致的享有國家資源,而轉戰職業的努力目標,則是為自己拚獎金、出場費及廣告、贊助等收入,所獲利益除了和一般人同樣盡繳稅義務,都進了私人口袋,因此,除非國家徵召參與國際賽會,在選、訓、賽、輔給予必要經費補助外,也不宜多所著墨。
 各國或因民情不同,會特別重視某些國內較被關注或具發展潛力的單項運動,但畢竟體育經費來自納稅義務人,資源應共同分享,而非集中於少數人,才合乎公平正義。
 在政府支持與體壇人士努力爭取下,我國體育經費總額今年已達空前紀錄,然平均2300萬國人每人每年所能分到的,也只有新台幣24元,因此,資源不僅得用在刀口上,也必須堅守公平合理分配的基本原則。
 在盧彥勳之前,也曾有國際成績亮眼的運動員,以經費不足向外界吐苦水,嫌政府做得不夠多、不夠好。這當然有必要檢討,但每每有不瞭解體育政策與體壇生態的政治人物,惡意攻訐,硬是以失之偏頗的選舉語言來解讀,不免令人遺憾。
 盧彥勳行將飛往海外繼續奮鬥,企盼爭議就此平息,回歸理性探討國家體育預算如何分配?如何更趨公平合理?尤其是在每年規模高達近20億元的運動彩券基金已開始運作的此時,錢要怎麼運用才能發揮最大效益?請多提供建設性意見,會比一昧批評來得讓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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