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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9月25日平民樂團幹部會議通知。

99年9月25日聯誼活動後, 敬請幹部留下來參加幹部會議。
討論主題為:
1.本次活動的得失檢討
2.100年4月的音樂會計劃
3.團費收支
4.其他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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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99年05月29日團員大會會議記錄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
團員大會會議記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9年05月29日(星期六)中午十一時至十二時
貳、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地下一樓 (音樂屋)
參、主席:楊鴻津 司儀:蔡長富 記錄:陳譓嬨
肆、主席致詞:(略)
伍、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已執行上次會議決議之團費收支方式。(略)
(二)重要團務報告:
a.感謝文化中心長官及老師們一年來之支持,期望大家再秉持樂團宗旨,一起快樂學習推展平民音樂。
b.譜務組賴明惠組長:請大家更珍惜樂譜、避免浪費資源。
c.團練組黃青菁組長:由於大家之自動自發,擬建議團練分組輪值方式取消。
d.總務組李慧蘭組長:保證金及團費收入狀況,請詳收入明細表。有關之前團長代墊團服等款項,擬由團費中支出。
e.文書聯絡組陳譓嬨組長:感謝大家的配合。
f.活動組張道榮組長:感謝大家的配合。
(三)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原訂8/14大家來跳舞演出,改於9/11舉辦。
原訂12/18台灣歌謠音樂會,改於明年4月舉辦。

陸、溝通或討論事項:
案由:擬修訂樂團自治公約部分條文案,敬請討論。
說明:為因應樂團團務運作需要,擬修訂樂團自治公約(貳、組織)部分條文如下:
本團置下列幹部:
團長一人,綜理本團事務。
副團長一人,協助團長處理團務。
團練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團練、聯繫、通知、出席等相關事宜。
活動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演出節目、聯誼活動策劃等相關事宜。
資料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團員、會議等資料建檔、保存等相關事宜。
總務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採購及庶務等事項。
譜務組長一人、副組長二人,負責樂譜蒐集、整理、複印、裝訂等相關事宜。
財會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經費收支及帳務等相關事宜。
場務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場地、交通等相關事宜。
器材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器材等相關事宜。
攝錄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攝錄等相關事宜。
公關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樂團與活動之公關、宣傳等相關事宜。
資訊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樂團網頁等相關事宜。
樂器分組正副組長各一人,負責各分組團員與團練等相關事宜。
本團幹部由團員互選產生之,任期一年得連任。
本團得因個別事項之需要,組織工作小組,負責該事項相關事宜,其成員由團員互選產生。
決議:經出席團員決議,照案通過。

柒、選舉
案由:依據樂團自治公約規定,第一屆自治幹部任期已屆滿,敬請選舉第二屆自治幹部。
說明:為因應樂團團務運作需要,擬依據修訂後樂團自治公約進行改選。
選舉結果:
一、團務自治幹部
團長:楊鴻津
副團長:辛俊寬
團練組:組長-蔡長富;副組長-邱淑旻
活動組:組長-張道榮;副組長-
資料組:組長-陳宗賢;副組長-
總務組:組長-李曼妮;副組長-
譜務組:組長-賴明惠;副組長-朱玲慧 / 黃懷諄
財會組:組長-李慧蘭;副組長-黃青菁
場務組:組長-陳雲鷹;副組長-陳譓嬨
器材組:組長-翁秀華;副組長-陳明暉
攝錄組:組長-徐啟洋;副組長-王耀霆
公關組:組長-黃子誠;副組長-
資訊組:組長-吳真瑋;副組長-

二、樂器分組組長
大小提琴組:組長-賴明惠;副組長-朱玲慧
二胡組:組長-黃青菁;副組長-陳雲鷹
彈撥組:組長-張道生;副組長-黃蘭惠
吹管組:組長-張道榮;副組長-吳榮森
節奏組:組長-辛俊寬;副組長-黃子誠
附註:新任自治幹部於6月5日交接後就任。缺額部份,由團員採自願登記或由組長決定。

捌、臨時動議或其他討論事項:無。
玖、上級指導事項:(略)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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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 2010.05.29團員大會通知

1.本次團員大會,擬改於5/29召開,主要為第一屆自治幹部任期已屆滿一年,依公約規定擬進行新年度自治幹部之改選,非常感謝自治幹部過去一年的辛勞哦。
2.擬建議除現有之分組自治幹部之改選外(正、副團長、譜務、團練、活動、文宣、總務外),為配合下一階段之社區音樂推廣任務及定期表演需要,擬增設攝影錄音組、器材(含音響、樂器)組、財務會計組、場地交通組等,以擴大團員之參與層面及落實組織分工。
3.新年度自治幹部負責團務行政,正副團長人選,擬建議開放自由推薦,由全體團員選舉產生(附件:正副團長人選推薦登記表)。
4.各組組長、副組長,擬建議請團員視自己興趣、專長、意願等自由選填組別後 (每位團員均需至少選填一組, 若未選填者視同同意由新任團長分派),由該組所有組員共同推選出正、副組長,以選出適合之自治幹部。(附件:參加團務分組登記表)
5.為配合下一階段之社區音樂推廣任務及公益活動表演需要,擬建議視團員意願、時間等,組成非定期演出之小組,如有演出需要時,請老師協助指導把譜作些調整以作小組演出。(附件:參加非定期演出小組登記表)
6.對於本次團員大會或以上內容, 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 歡迎隨時提出或與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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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樂器分部組長名單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樂器分部組長
經20100227團員大會選舉產生各樂器分部組長如下:

大提琴組長:賴明惠
小提琴組長:朱玲慧
二胡組長:黃青菁
彈撥組長:黃蘭惠
吹管組長:蔡長富
彈打組長:辛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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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會議記錄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會議記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9年02月27日(星期六)中午十一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貳、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地下一樓 (音樂屋)
參、主席致詞:(略)
肆、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略)
(二)重要團務報告:
a.譜務組賴明惠組長:有關譜務方面配合改善建議。(詳溝通或討論事項)
b.團練組黃青菁組長:有關團練方面配合改善建議。(詳溝通或討論事項)
c.總務組李慧蘭組長:保證金收入總額為22,000元;有關團費收支建議。(詳溝通或討論事項)
d.文書聯絡組陳譓嬨組長:有關文書聯絡方面配合改善建議。(詳溝通或討論事項)
e.活動組張道榮組長:略。(請假)
(三)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8/14大家來跳舞及12/18聖誕快樂兩場音樂會已排定,請大家一起加油!
伍、溝通或討論事項:(請詳附件一)
陸、臨時動議或其他討論事項:無。
柒、上級指導事項:
a.老師指導事項:無。
b.文化中心指導事項:
(1)團費之繳交可參考合唱團方式。
(2)1/2首演外包廠商之攝影及錄音不良情形說明。
(3)8/14大家來跳舞之演出內容,徵求跳舞及歌唱者,敬請推薦。
捌、散會
附件一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溝通及討論事項決議
A.樂理及識譜能力之加強:
我們雖非專業的音樂從業者或非音樂科系畢業生,但要認真把老師所教的樂理及樂曲中重要之提示事項,詳細記錄及遵守。
決議: 無異議通過。

B.學習態度及責任感之加強:
1.業餘團員要在短短期間,達到能勝任樂團難度的水準,要有重視方法及基礎的學習態度,以及能投入許多時間在業餘或課外時的練習,才能在短時間內養成具備樂器演奏較佳的能力。
2.對於團員的能力及責任感,樂團及老師係採取信任的態度,但為了不要在樂團團練中漏氣,請團員自動練習,即使平常工作忙碌到無法充分練習,但要設法在團練及演出前達到與其他團員相當的水準。
決議: 無異議通過。

C.團體歸屬感之加強:
1.在拼經濟工作、家庭生活及課業之餘,利用週末時間參加樂團的練習以重溫學生時代的興趣是不錯的事。但若能在練習後,團員之間有更多的互動因而增加團體歸屬感,那就更好了!
2.業餘樂團有社交的功能,必要時將舉辦聯誼活動以加強團員的交流。
3.另由於許多團員無法投入太多時間在樂團活動上,因此樂團一年只規劃辦1-2場公演,所以可能無法滿足於熱衷演出及想藉由演出次數來維持演出水準的團員,難免有些團員會有同時參加數個樂團或充當他團槍手之情形,但不可有影響本團活動之情形。
決議: 1.暫訂於每次表演活動後,舉辦慶功及聯誼活動。2.其他:無異議通過。

D.分工合作之加強:
1.儘管我們的個人技術水準有限,但是如何在演奏會有良好的整體表現,除了需要老師指導外,尚需要所有團員間妥善分工合作,才能發揮團體的最佳表現。
2.經營一個樂團比樂團本身的樂器聲部還要複雜,需要相當的分工,例如演出活動DM美工設計、宣傳、節目單、制服設計訂製、餐飲、場務、樂器搬運、活動企劃、會計、財務、錄音、錄影、照相、新聞發佈及組織活動等,這些工作都需要有熱心的團員如義工般地默默奉獻。
3.除了這些例行工作的幹部以外,各部首席團員也需針對自己的分部負擔管理的任務,例如出缺席統計、樂曲的意見彙整、保管分譜、組織分部練習、代收團費、甚至增補新團員等,需要有樂器技巧與服務熱誠兼備的角色。
4.譜務幹部負責把所有的分譜影印好後,將分發給各分部首席團員,各分部首席再負責分發予各團員,團員若無樂譜請自行主動找各分部首席處理。
5.輪流擔任值星人員,請至少提早15分鐘到達團練場地,協助排列桌椅、譜架、維護場地整潔、到辦公室拿簽到簿等,並負責團練後之歸位及整潔、關閉電源等。未擔任值星人員,請發揮互助精神協助值星人員。
6.自治幹部請以身作則做好分組工作,並主動協助或代理其他自治幹部,做好團務工作。
7.樂團活動企劃在至少半年前,需先決定演出的日期、場地、曲目,曲目決定後排定所有的練習日期、時間及當日練習內容。在正式演出約1-2個星期前,樂團幹部應公佈演出當日的行程表,把所有的演出相關之人、事、時、地、物等條列清楚。
決議:
1.有關演出工作,由演出組長規劃及執行。
2.選出各樂器分部組長:
二胡組長:黃青菁
大提琴組長:賴明惠
小提琴組長:朱玲慧
彈撥組長:黃蘭惠
吹管組長:蔡長富
彈打組長:辛俊寬
3.按各樂器分組 每月輪流擔任值星。
4.其他,無異議通過。

E.紀律及缺席之改善:
1.練習時遲到或未事先請假而早退或缺席者,或不聽從指揮老師之指示等,是極為失禮的行為,因此將嚴格依公約執行。
2.樂團規劃每年演出兩次以上,藉由定期每週團練一次的練習,來維持固定班底的團員。就是不希望演奏會演出前才到處召集團員臨時湊合人手來開始練習,等到樂團演出後,有些遊離團員就又銷聲匿跡了,僅維持樂團表面上存在的不實情形。
決議: 無異議通過。

F.禮節之加強:
1.在團練中,當指揮老師手勢暫停時,所有的樂器就要立即停止演奏 (我們到現在還是做不到這一點)。
2.且不要在練習中私下講話、用腳打拍子等有會干擾練習的事情發生。
3.練習後團員與指揮請互道「謝謝大家」,作為結束的禮儀。
決議: 無異議通過。

G. 經費問題: 
1.參加業餘樂團就像參加其他社團一般,要拉節目單廣告贊助、尋找贊助廠商或參與賺取外快的演出等,對樂團而言是不容易的事,所以分攤樂團開支及繳納團費是一種義務。
2.團費收取的方式有幾種,一次收足一年所需費用,或每月收取會費,另於演出前再加收演出費。
3.樂團所舉辦的一些非例行性活動,如集訓、旅行、聚餐等,採參加者另外收取費用處理,而不包含在平日所繳的團費中。
4.團費的金額因樂團規模、演出場地、練習場地及其他因素不同,得經討論決議後修訂。
5.財務幹部需依規定程序辦理收支,並將收支明細依照會計法則,明確登載記帳,並定期提報樂團及文化中心等審核。
決議:
1.原則上每半年一次繳交半年團費600元。(特殊情況者採個案處理)
2.如因活動需要,經費不足時,另討論繳交方式。

H.擬予退團名單:
依自治公約規定截至目前擬予退團名單及警示名單討論。
決議: 依自治公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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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議事手冊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議事手冊
壹、時間:中華民國99年02月27日(星期六)中午十一時整
貳、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地下一樓 (音樂屋)
參、主席致詞:
肆、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
(二)重要團務報告。(請各組團務幹部進行工作執行情形及計劃報告)
(三)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伍、溝通或討論事項:(請詳下頁附件)
陸、臨時動議或其他討論事項
柒、指導老師指導:
捌、文化中心指導:
玖、散會

附件一: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大會溝通及討論事項
  
A.樂理及識譜能力之加強:
我們雖非專業的音樂從業者或非音樂科系畢業生,但要認真把老師所教的樂理及樂曲中重要之提示事項,詳細記錄及遵守。
B.學習態度及責任感之加強:
1.業餘團員要在短短期間,達到能勝任樂團難度的水準,要有重視方法及基礎的學習態度,以及能投入許多時間在業餘或課外時的練習,才能在短時間內養成具備樂器演奏較佳的能力。
2.對於團員的能力及責任感,樂團及老師係採取信任的態度,但為了不要在樂團團練中漏氣,請團員自動練習,即使平常工作忙碌到無法充分練習,但要設法在團練及演出前達到與其他團員相當的水準。
C.團體歸屬感之加強:
1.在拼經濟工作、家庭生活及課業之餘,利用週末時間參加樂團的練習以重溫學生時代的興趣是不錯的事。但若能在練習後,團員之間有更多的互動因而增加團體歸屬感,那就更好了!
2.業餘樂團有社交的功能,必要時將舉辦聯誼活動以加強團員的交流。
3.另由於許多團員無法投入太多時間在樂團活動上,因此樂團一年只規劃辦1-2場公演,所以可能無法滿足於熱衷演出及想藉由演出次數來維持演出水準的團員,難免有些團員會有同時參加數個樂團或充當他團槍手之情形,但不可有影響本團活動之情形。
D.分工合作之加強:
1.儘管我們的個人技術水準有限,但是如何在演奏會有良好的整體表現,除了需要老師指導外,尚需要所有團員間妥善分工合作,才能發揮團體的最佳表現。
2.經營一個樂團比樂團本身的樂器聲部還要複雜,需要相當的分工,例如演出活動DM美工設計、宣傳、節目單、制服設計訂製、餐飲、場務、樂器搬運、活動企劃、會計、財務、錄音、錄影、照相、新聞發佈及組織活動等,這些工作都需要有熱心的團員如義工般地默默奉獻。
3.除了這些例行工作的幹部以外,各部首席團員也需針對自己的分部負擔管理的任務,例如出缺席統計、樂曲的意見彙整、保管分譜、組織分部練習、代收團費、甚至增補新團員等,需要有樂器技巧與服務熱誠兼備的角色。
4.譜務幹部負責把所有的分譜影印好後,將分發給各分部首席團員,各分部首席再負責分發予各團員,團員若無樂譜請自行主動找各分部首席處理。
5.輪流擔任值星人員,請至少提早15分鐘到達團練場地,協助排列桌椅、譜架、維護場地整潔、到辦公室拿簽到簿等,並負責團練後之歸位及整潔、關閉電源等。未擔任值星人員,請發揮互助精神協助值星人員。
6.自治幹部請以身作則做好分組工作,並主動協助或代理其他自治幹部,做好團務工作。
7.樂團活動企劃在至少半年前,需先決定演出的日期、場地、曲目,曲目決定後排定所有的練習日期、時間及當日練習內容。在正式演出約1-2個星期前,樂團幹部應公佈演出當日的行程表,把所有的演出相關之人、事、時、地、物等條列清楚。
E.紀律及缺席之改善:
1.練習時遲到或未事先請假而早退或缺席者,或不聽從指揮老師之指示等,是極為失禮的行為,因此將嚴格依公約執行。
2.樂團規劃每年演出兩次以上,藉由定期每週團練一次的練習,來維持固定班底的團員。就是不希望演奏會演出前才到處召集團員臨時湊合人手來開始練習,等到樂團演出後,有些遊離團員就又銷聲匿跡了,僅維持樂團表面上存在的不實情形。
F.禮節之加強:
1.在團練中,當指揮老師手勢暫停時,所有的樂器就要立即停止演奏 (我們到現在還是做不到這一點)。
2.且不要在練習中私下講話、用腳打拍子等有會干擾練習的事情發生。
3.練習後團員與指揮請互道「謝謝大家」,作為結束的禮儀。
G. 經費問題: 
1.參加業餘樂團就像參加其他社團一般,要拉節目單廣告贊助、尋找贊助廠商或參與賺取外快的演出等,對樂團而言是不容易的事,所以分攤樂團開支及繳納團費是一種義務。
2.團費收取的方式有幾種,一次收足一年所需費用,或每月收取會費,另於演出前再加收演出費。
3.樂團所舉辦的一些非例行性活動,如集訓、旅行、聚餐等,採參加者另外收取費用處理,而不包含在平日所繳的團費中。
4.團費的金額因樂團規模、演出場地、練習場地及其他因素不同,得經討論決議後修訂。
5.財務幹部需依規定程序辦理收支,並將收支明細依照會計法則,明確登載記帳,並定期提報樂團及文化中心等審核。
H.擬予退團名單:
依自治公約規定截至目前擬予退團名單及警示名單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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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週六)平民樂團自治幹部會議記錄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
自治幹部會議記錄
壹、時  間:中華民國99年01月09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時整
貳、地  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地下一樓(音樂屋)
參、出席人員:詳簽到單。
肆、主席致詞(略)
伍、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略)
(二)重要團務報告。(略,下次會議請各小組進行報告)
(三)其他重要報告事項。(略)
陸、溝通或討論決議事項:
1.本次音樂會大家的表現超乎預期,掌握了音樂之美,並呈現合奏的整體性。以音樂會成功的指標來看:就音樂而言,不像才成立半年;就運作而言,不像已成立半年。苦盡將會甘來,樂團潛力可期,感謝大家!
2.對於團員之建議事項,處理原則為個別性的問題,則個別處理(例如:往專業發展);若為團隊性的問題,則依符合平民樂團之宗旨與精神、符合音樂的通則來處理。
3.樂團老師因人力及時間有限,故以協助加強團員之合奏指導為主,歉難個別輔導,請團員需自行個別加強技巧及樂理方面等知識及平時之練習,以符合奏之進度。
4.樂團成立目的為以社區推動的概念來推廣平民音樂,已規劃未來三年的演出計畫了。將來將結合舞蹈、歌唱及劇團來演出,希望能在演藝廳演出,也希望到國外演出。
5.樂團名稱「平民樂團」有其代表之精神及意義,與「市」民樂團或「全」民樂團不同。
6.對於經常無故缺席或出席率低者,擬依樂團規約嚴格處理;若程度跟不上者,必須經檢測才能恢復參與合奏。
7.團練時間將固定為每週六上午10:00到12:00,中間將休息5 到10分鐘,以方便團員間聯誼。
8.本團為中西樂器合奏之綜合樂團,故不區分西樂組和國樂組,計劃增加及歡迎提供國樂演奏曲目,也歡迎有國樂老師來義務指導。
9.有關建議是否能看得到其他樂器分部的譜,以區分出主旋律和伴奏較好銜接?茲因大合奏樂器多,為訓練合奏能力,故不發總譜,請大家要習慣。
10.有關建議能提早一週發新譜可有時間預習?茲因新譜練習有其意義與目的,將維持此練習視奏能力之重要步驟。
11.有關增補團員之建議,本團目前沒有或欠缺的才會做補充,於舉辦新團員之統一甄選前,可先請團員採個別推薦方式,請有意參加者到樂團試奏,經評選合格者再通知遞補,以利樂團運作。
12.有關讓團員有機會運用不同樂器來合奏之建議,茲因個別展現非本團宗旨,除非有必要且不影響團隊之原則下,可以考量試奏新樂器重新評選。
13.有關建議定期繳交團費,以支應聯誼費、便當費、團服、其他…等必要支出之建議,暫不實施,將待樂團合法立案後再討論,未立案前之支出由團員自行分攤。
14.有關對外之演出,以參與「市政府級」以上單位主辦之活動邀請為原則,以避免影響到既定之團練計劃。故有關南區區公所之邀請擬婉謝!有關1/31市府馬拉松活動茲因人數限制亦擬婉謝!
15.本樂團將申請立案,但需考慮樂團名稱,以免因以文化中心「平民樂團」申請,無法獲得補助。在未立案前,未經文化中心核准及備案者,不得私自對外以「平民樂團」名義承接各項活動。
16.未立案前活動經費之勸募窗口及承辦,統一為文化中心及江小姐,不得私自以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名義對外勸募、收款及表演。立案後,應依規定辦理。
17.各組任務及分工,應再落實,以加強團務運作。另為因應總務小組工作需要,擬請蔡長富先生擔任總務組副組長工作。
柒、臨時動議或其他討論事項(略)
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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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台南市立文化中心平民樂團團員會議溝通及討論事項

Dear all:
依據上次團員資料填寫及意見調查結果,茲將意見彙總如下,請大家先參考,以供本週六團員會議時溝通討論之:
1. 部份團員退團或經常請假,是否要考慮再辦新團員之統一甄選,或採個別推薦甄選來遞補,以利樂團運作及加強陣容?
2.依團員之建議對於經常無故缺席或出席率低者,或程度跟不上者,是否要淘汰?
3.是否恢復A團、B團..分級練習機制?以免程度之差異影響團練及造成老師之困擾。
4.建議擴編為管樂團、國樂團、弦樂團…管弦樂團…交響樂團…。
5.建議西樂組和國樂組分開?或增加國樂老師來指導?或增加國樂演奏曲?
6.建議曲譜能參考國樂曲譜,看得到他樂器分部的譜,區分出主旋律和伴奏,較好銜接?或提早一週發新譜有時間預習?
7.團練時間跨到午餐時刻,希能調整如9:00到11:00, 或10:00到12:00, 或14:00到16:00?中間休息5 到10分鐘聯誼。
8.部分學生團員立志將來往音樂專業領域發展,希能加強技巧及樂理方面等知識及訓練。
9.增加一些帥哥、氣質美女,讓樂團更有體面?
10.多數團員兼具多項樂器才華,建議能有機會讓這些團員運用不同樂器演奏?
11.樂團成立目的為推廣平民音樂,建議訂定定期演出計劃,參與社區音樂相關活動。
12.建議繳交團費例如每月繳交200元或每季500元,以支應定期聯誼餐費、團服、其他…等必要支出?
13.經過半年多相處,團員間已漸有相互之瞭解,部分自治幹部因事務繁忙較無時間參與團務,建議調整?
14. 2010.01.02平民樂團首演音樂會應行改進事項檢討或建議。
15.有助於樂團將來發展之其他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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