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缺的不是工人,而是廉價勞工!

中國缺的不是工人,而是廉價勞工!

2010/07/06 聯合報
中國勞動力發生質變,工人重回國家主人的地位,當大量工人爭取自身權益意識覺醒時,依靠低成本勞動力的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型產業必須面臨轉型。
過去三十年來,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轉型,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缺乏資金、技術、人才、市場,卻有大量的廉價勞動力,人口紅利成為可利用的資源。
中國憑借大量且低廉的勞動力,引進勞動密集型產業搶占市場,成為世界產業鏈裡的製造基地,拉動中國經濟起飛,成千上萬的勞動工人,成就今日中國的發展。
中共官方統計,三十年來中國經濟飛速增長,但是勞動報酬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中所占的比重沒有同步大幅提高,勞動者的收入並沒有隨著國民財富的增長而增長,企業利潤除去稅收和灰色支出等形式外,都以資本收益的形式進入企業主的腰包,這也是中國貧富差距懸殊的重要因素之一。
為了扭轉和改善工人的待遇,維護社會穩定,中共當局也曾努力,2008年不顧中外企業主的強力阻力,也不管會不會嚇走投資者,執意推出保護勞工權益的新版勞動合同法,提高工人薪酬就是明證。當時,許多外資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哀鴻遍野,有些台商和學者甚至把「勞動合同法」形容成大陸的「第二次無產階級革命」,第一次無產階級革命鬥的是地主;而第二次無產階級革命鬥的是資本家(含台商在內)。
勞動合同法的推出,不僅增加企業成本而已,也強化了工人對自我維權意識的提升,通過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與教育,很多工人重新認識到自己的權利,開始群起向企業主爭取勞工權,更造成勞資關係緊張。
廣東東莞一位經營鞋廠的劉姓台商,提起勞動合同法就搖頭,他本來以為與員工相處有如大家庭一般,沒想到新的勞動合同法一實施,讓他明白勞資間居然沒有情誼可談。他說,以前他對員工很好,掏心掏肺,不僅待他們有如家人,還幫他們買機票回家探親,結果,新法一實施時,員工就跟他算以前的加班費,讓他覺得很心寒。
他說,他在傷心之餘,決定一切照法規走,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的福利,諸如休閒旅遊等,全部取消。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同時,2008年一月一日起同步施行的政策法律還包括「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與「兩稅合一制」(即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影響所及,台商也必須依法,保證中國大陸勞方職工享有帶薪的年休假;新稅法施行後,台商的租稅法定稅率也會不斷攀升,這些,都在警示台商,依靠大陸廉價勞動力賺取利潤的企業經營模式,已難以為繼了。
雖然全球金融海嘯,使當地政府必須為了搶救經濟大作戰,不得不對新版「勞動合同法」的執行採取較寬鬆的態度,也暫緩「騰籠換鳥」之計,使台商等企業主獲得喘息之機。
不過,工人的維權意識已被挑起,堅持有體面勞動的火種也已經埋下。尤其是80後和90後的新生代農民工,與父母輩大不同。這批新生代農民工教育程度遠高於他們的父母,堅持有尊嚴的勞動,很難接受高壓式的管理模式。
中國勞動力發生質變的重要訊號,當大量工人爭取自身權益意識覺醒時,中國依靠低成本勞動力的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型產業也就必須面臨轉型。工人重回國家主人的地位,不僅牽動轉型中國的經濟發展,更是中國領導層維繫政權正當性必須解決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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