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衣草森林: 我們的行業是為別人創造旅行回憶

薰衣草森林: 我們的行業是為別人創造旅行回憶

2010/06/20 聯合報
去年金融海嘯,不少企業裁員減薪、員工放無薪假。但民宿「薰衣草森林」規定每年給員工十一天支薪旅行,若不去旅行就以「曠職」論處,讓許多上班族羨慕極了。
「我們的行業是為別人創造旅行回憶,員工自己也非旅行不可!」薰衣草森林的創辦人詹慧君與林庭妃說,她們鼓勵員工「愛旅行」,旅行也是她們的企業特色。
詹慧君與林庭妃九年前在台中縣新社創立薰衣草森林的第一家店,雖然位在偏遠山區,連手機都收不到訊號,但憑著她們的努力,陸續在各地創辦休閒企業,品牌包括桐花村、緩慢、香草舖子、心之芳庭,今年還將民宿開到日本北海道美瑛地區。
薰衣草森林將今年設定為他們的「旅行年」,除原有福利,每年再送員工十一天的支薪旅行假,唯一的條件是「一定要去旅行」,如果員工一年內旅行不滿十一天,即使銷假上班,仍以「曠職」論處,並且要扣薪。
十一天的旅行假,分為七天個人旅行、兩天附近鄉鎮的在地旅行,另有兩天的「品牌旅行」,即要員工環遊薰衣草森林在各縣市的分店,熟悉自家的相關企業。旅行天數最多的人,年底還可獲頒「旅行王」拿獎金。目前紀錄領先的是新社店的林子琳,半年來她已旅行卅次,其中包含三次海外旅行。她說,親友都很羨慕她的工作。
標籤: | edit post
0 Responses